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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大会
发布时间:2018-04-12        作者:左文杰        编辑:       浏览:

经过近半年的准备,力学系先后成立了本科生导师选聘小组,制定了《工程力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编写了学科和导师介绍文档,最终于411日面向2017级本科生召开了导师制实施大会。

力学系黎晓鹰副主任主持了大会。首先由郑福胜副书记介绍了国内外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现状;结合我院本科生管理现状,鼓励工程力学本科专业率先开展导师制培养模式探索,贯彻因材施教和全方位育人的教育理念,提供优质和个性化的教育服务。然后由力学系主任左文杰全面介绍了力学学科的办学历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情况,并对每一位导师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本科生培养方式与计划进行了介绍。最后,每位本科生导师对学生们的疑问进行了解答,初步实现了师生双向选择。大会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后续我们还会对导师制实施进程进行把控、导师的指导情况等进行评议。最终实现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全面提升我系的本科生学生培养质量,实现素质教育和差异化教育。

后附:《工程力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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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工程力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对本科生管理更加精细,让学校的骨干教师力量向本科生更加倾斜,使本科生更有方向可循,更让本科教育也能贯彻因材施教和全方位育人的教育理念,提供优质和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工程力学系率先开展本科生导师制培养模式。期望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全面提升我系的学生培养质量,实现素质教育和差异化教育。

2.本科生导师制度在本科一至四年级学生中实施。导师主要从学业规划、职业规划、人生规划等方面给予学生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3.本科生导师实行聘任制。由我系教师委员会负责聘任,选配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的教师,为本科生服务。

4.原则上每位教师至少指导2名本科生,导师和学生之间双向选择。

二、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

1.引导学生确立正确专业思想,指导学生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选课、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进行指导。

2.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培养。

3.关心学生的心理发展,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专学习态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4.与学生保持一定频度的接触,每月与被指导的学生面谈或电话交流不少于一次,每学年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或面向学生开设学术讲座不少于一次。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及选课前一周内必须与学生见面,对当学期的学习计划和选课进行指导。

5.在低年级要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而在高年级阶段则转变为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加强。

6.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大赛、周培源力学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机械创新设计竞赛、计算机设计大赛等。

7.引导学生参加科研训练,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8.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写作。

9.指导方式:单独指导、组织讨论、参加导师课题组组会,同时要充分利用EmailQQ、微信等工具。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征询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2.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与导师见面,并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

3.以主动、认真的态度,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积极主动参加导师所组织或建议的学术活动。在科研训练中要认真、踏实、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4.每学年要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本办法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开始实施。由力学系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力学系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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