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必修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校研院字〔2020〕70号)要求,现对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级全体专业学位研究生(含硕士、博士)。
二、申请方式
专业实践申请分为项目申请和实践考核申请两个环节,均需通过吉林大学研究服务平台(简称“系统”,网址:https://yjs.jlu.edu.cn/)完成,具体操作详见《专业实践申请操作手册》。
三、项目申请环节(第四学期)
1.提交项目申请
学生须于2025年4月23日前在系统提交实践项目申请。
导师须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
2.实践时间要求
专业实践累计时长不少于6个月,请合理规划起止时间并如实填报。
3.材料提交
系统生成《专业实践计划表》后,需交校内导师和校外合作导师签署意见。
将签字后的扫描件回传至系统,纸质版自行留存备查。
四、实践考核申请环节(第五学期)
1.提交实践考核申请
学生须于2025年11月23日前在系统中提出实践考核申请。
导师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审核。
2.实践总结报告要求
硕士研究生:≥5000字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博士研究生:≥6000字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3.材料提交
系统生成《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后,需由实践单位/校外导师填写考核评价并签字。
将签字后的扫描件回传至系统,纸质版自行留存备查。
五、注意事项
未参加实践或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