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教学评估)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关于举办2018年春季学期创新训练优秀项目评审会暨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答辩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作者:董景石        编辑:       浏览: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2〕53号)和《关于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8]16号),学校决定于5月30日举办2018年春季学期创新训练优秀项目评审会暨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情况

按照项目所属学科与专业特点,分成七个小组。

第一组:哲学社会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体育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的1个项目,5月30日下午13:00,南区李四光楼313室;

第二组: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动物医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植物科学学院、5月30日下午13:00,南区唐敖庆楼C区258室;

第三组: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的一个项目,5月30日下午13:00,南岭校区逸夫楼A511室;

第四组:数学学院、物理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5月30日下午13:00,南区唐敖庆楼D区314室;

第五组: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临床医学院,5月30日下午13:00,新民校区二教2402室;

第六组: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5月30日下午13:00,朝阳校区水工楼519室;

第七组:全校参加本次结题的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5月30日下午13:00,南区李四光楼314室。

二、评审形式及要求

各组项目负责人须准备PPT,提前半小时到现场拷贝。全体成员都须出席,专家组随机指定某位项目成员负责答辩。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回答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不参加本次答辩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评优结题资格。

欢迎有兴趣的同学积极参与。

附件:分组答辩名单

教务处

         2018年5月28日

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

电话:0431-85095428   邮编:13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