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7日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为在紧急情况下高效、有序做好灭火和抢险工作,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校发〔2015〕250号)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建筑物概况
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涉及建筑物情况如下:
建筑物 |
责任人 |
安全出口 |
楼梯数量 |
机械材料馆 |
马研、刘强、程亚兵、黄玲涛、孔繁森 |
3 |
2 |
第三教学楼 |
董景石、王顺、王丽慧、刘广武 |
8 |
6 |
第二教学楼 |
文立阁 |
3 |
3 |
基础科学实验馆 |
周立明、吴宏 |
3 |
4 |
工程小院 |
王昕、宁悦、刘强、孙慧超、杨永海、孔繁森 |
4 |
1 |
实习工厂 |
刘鹏 |
2 |
1 |
校内生产实习基地 |
孙慧超 |
2 |
0 |
工程训练中心 |
刘鹏 |
2 |
2 |
工科基地 |
董景石、孙慧超、赵大威 |
3 |
3 |
链传动研究所 |
许树新 |
3 |
2 |
汽车工程大楼 |
刘强、程亚兵、王昕 |
2 |
2 |
二、危险性分析
上述建筑物人员集中,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发生火灾后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影响大,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中工科生产实习基地、工程小院为三级耐火建设,应特别注意检查和防护。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周晓勤 郑福胜
副总指挥:马 研
成 员:左文杰 董景石 刘 鹏 黄 莹 马艳秋 丁连涛
职 责:第一时间掌握火情,指挥报警、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
(二)报警联络组
组 长:黄 莹
成 员:张 瑛 曲 艺
职 责:第一时间使用85095110报火警,沉着冷静、清晰简练向消防队“119”接警人员报出单位名称、地址、起火原因、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情况、火势大小、被困人员、交通情况、联系电话,并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必要时拨打“120”急救。
(三)疏散引导组
组 长:马艳秋
成 员:赵 帝 尤 爽 李佳亮
职 责:定期培训、演练。当火灾发生时,迅速到达火灾现场,接受统一指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引导被困人员,经烟火最弱楼梯处(不得乘坐电梯),低姿、有序、迅速撤离火灾现场。在现场清点人数,与被困人员通话,引导逃生,引导消防人员救援。
(四)灭火行动组(义务消防队)
组 长:马 研
成 员:
机械材料馆:徐媛媛、陈传海、李学飞、王昕(机电)、田海龙、王志琼
第三教学楼:刘广武、王丽慧、柴博森
第二教学楼:文立阁、刘宇
基础科学实验馆:辛元洙、吴宏
工程小院:于新、杨永海、孙慧超、陈晋市、宁悦、李天宇、侯敬巍、王荣奇
实习工厂:张亚男、罗利华
校内生产实习基地:孙慧超、王宏一
工程训练中心:黄海龙、陈禹
工科基地:赵大威、徐明旭
链传动研究所:朱国仁、田丰君
汽车工程大楼:刘强、刘春宝、王昕
职 责:熟悉现场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情况、灭火器性质及分布,定期培训、演练。当火灾发生时,迅速到达火灾现场,接受统一指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救人,后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在火势失控前安全撤离;当外援队伍到达时,积极配合、协助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