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接待餐费专项自查工作方案》(校党纪发〔2025〕13 号)要求,开展如下相关工作,并提出相关要求:
一、接待餐费专项自查
请各单位自查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接待活动发生的餐费(2021年9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并于6月24日下班前,上报党支部书记签字的《接待餐费专项自查清单》(扫描件,未发现问题的提交零报告)至学院行政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刘方卉竹
二、严格把控接待标准
请将《吉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6〕35号)文件精神传达到位,严格把控接待标准。
三、杜绝转嫁费用、虚假报销
严格遵守财务相关规定,杜绝转嫁费用、虚假报销。
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