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55年的长春汽车拖拉机学院机械制造系,由交通大学、华中工学院和山东工学院的相关专业组建而成,在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中,学院被列为学校重点建设单位。在国家“双一流”建设中,以机械工程作为牵头学科的机械与仿生工程学科群,被教育部批准为吉林大学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群。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机械工程学科评估结果为A-。所在的工程学ESI全球排名进入前1%。
学院拥有两院双聘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唐敖庆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以及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和吉林省突贡专家等一批高层次人才。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学院发展成为在校本科生1800余名,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1200余名,教职员工310余名的装备制造业公认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基地。培养了以中国科学院院士王立鼎、闫楚良为代表的2万余名毕业生,获得了一批国家和部省级科技教学成果奖,为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攻读我院研究生。
现将我校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硕士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直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招生计划
1.硕士生
我院2021年推免生招生计划详见《(见附件1),专业目录内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生源质量等情况对各院系所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做适当增减。
2.直博生
招收直博生是指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直博生基础学制5年。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招生人数等情况参见《吉林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见附件2),申请直博生须在报名前与相应招生单位联系,以确定直博生招生的条件、范围及相关要求。
三、申请程序
(一)提交材料
1.《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3)。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2份。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以及长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2份。
4.申请直博生须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以上材料于2020年9月20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通讯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988号
吉林大学南岭校区机械馆508室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赵南
邮政编码: 130022
联系电话: 0431-85095764
(二)复试
1.资格审核。推免生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长期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学期均参加注册的学生证、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的原件。
2.参加复试。学院原则上在9月26日至10月10日之间组织复试。复试一般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复试主要考察学生历年的学习情况,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业务水平以及其它特长。
3.信息查询。复试时间、要求等具体信息,可在学院网站查询。
(三)录取
1.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
2.学校通过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不接受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硕士研究生、直博生缴纳学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中“奖助管理”一栏。
2.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发放岗位津贴。资助标准和比例参照吉林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五、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六、其他事项
(一)我院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人数及跨学科招生等相关要求以《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三)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已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文件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五)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六)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推免条件及要求以《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http://zsb.jlu.edu.cn/info/2384.htm)为准。
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