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科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构建学业指导工作体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有关要求,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决定在优秀学生中选聘学业指导助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15%,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等学业奖学金之一;
2.学有余力、乐于助人,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投身学生学业指导的工作热情和能力水平,能够高质量学院安排的学业指导工作任务或活动项目;
3.同等条件下,经济关注对象优先考虑;
4.申请人员应为大二、大三年级在籍学生。
二、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开展与专业相关的学业辅导、与学业相关的心理疏导以及学业困难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2.按照学院工作安排,通过学习经验交流、学业咨询答疑、优秀学习笔记分享、优秀学生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指导和帮助同学树立正确学习目标,科学规划学业生涯,有效使用学业资源,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提升学生学业质量和发展潜力;
3.作为学生学业指导朋辈团队成员,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学业指导工作、活动和项目。
三、选聘要求
1.坚持优中选优、科学覆盖、宁缺勿滥的原则,在非经济关注对象中选聘助理2名,经济关注对象选聘助理6名。
2.符合选聘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表(附件1),于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4点前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选聘指标,通过公开面试等方式开展遴选工作,拟聘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
四、管理与考核
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业指导助理的管理、考核、聘用与指导工作,重点考察指导效果、工作热情、参与时间、学生反馈等方面内容。学业指导助理按照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每月动态调整、定期考核,学校每月为考核合格的学业指导助理发放勤工助学工作补贴500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赵老师 85095276
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