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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作者:赵帝        编辑:       浏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和促进学生在学业上积极进取,奋发图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我院教师、学生和班级集体典范,积极营造创先争优、勤奋向上的学习氛围,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及表彰工作。拟设立学院十佳大学生、先进班级、十佳自强自立大学生、阳光寝室、学风建设突出贡献、疫情防控突出贡献奖六项荣誉奖项。具体评选条件和选拔流程如下:

一、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心理素质优良、人际关系和谐。

(二)具体条件

1.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参评学生学分绩点专业排名为前10%(卓越工程师班应为前30%),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

(2)科研能力突出,曾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学专业领域核心期刊(CSSCI、SCI、EI、ISTP等检索收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或第二完成人身份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2.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特殊专长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30%,但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具有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实际行动,或克服重大疾病、特殊困难,取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社会反响,在学生群体中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

(2)创新创业成果突出,曾独立或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获得本专业领域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国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创新创业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国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负责的创业项目在实践运行中取得突出业绩和良好社会效应。

(3)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特殊专长,代表学校在主流赛事中取得重要奖项(国际级前八名或等同于前八名,国家级前三名或等同于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二、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组织结构合理,制度规范健全,团支部、班委会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成立理论学习小组,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较高。

3.班风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班级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团结友爱、遵纪守法,学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4.班级学风严谨,学术氛围浓厚,班级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课堂出勤率高,大多数同学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班级人际关系和谐。

三、学院自强自立大学生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自强自立、直面逆境、不畏艰辛、乐观向上,且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一般应为学校经济关注对象。

5.刻苦学习,曾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等学业奖励,或在其他方面成绩显著,为国家、社会、学校学院争得荣誉。

四、阳光寝室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思想进步,道德素质好,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或处理。

2.寝室成员关系和谐,团结互助,积极参与班级、学院、学校各项事务,在创新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

3.寝室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成绩优秀,同时能够积极帮助班级其他同学,促进学院学风建设。

4.寝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注重文化建设。学年内,无违反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学风建设突出贡献奖评选条件

(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的师德素养。

2.担任本科生导师或班主任,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所带学生或班级学业情况良好。

3.以德立身。以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培育其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

4.因材施教。熟悉专业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能够指导学生进行专业认知;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在学习方法、专业兴趣和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指导。

5.积极关注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心理等方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每月至少一次通过电话、微信或者面谈的方式与学生沟通并作出指导。

7.积极指导学生参与创新竞赛及科研训练,成果显著。

(二)学生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思想,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2.了解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有效传达各类教学管理通知,反馈、帮助解决各类教学管理问题。

3.积极组织同学并带头参加各类竞赛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挑战杯等,营造良好的班级学习氛围。

4.原则上应担任本班级学习小组组长,能积极促进班级学风建设,配合学院班级量化考核,努力调动同学的学习积极性。所负责学习小组成员能积极参与班级、学院、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在创新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有突出表现。

5.综合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

疫情防控突出贡献奖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本学年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2.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在疫情期间从事基层志愿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关证明性材料。

七、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学生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学术成果、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佐证材料复印件(论文等学术成果不需要全文复印)于12月4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10。

2.资格审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每名申报学生的申报信息进行逐一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信息是否符合填写要求、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3.学院评比、推荐。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的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最后获奖人选。获奖名单将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

4.学风建设突出贡献奖由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申请教师的日常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产生;其余奖项评选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评审小组评定程序执行。

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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