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考生及我院参加复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相关硕士复试工作部署及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全面论证、统筹规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严格监管、强化保障、优化服务,确保2021年硕士复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形势下复试办法的变化,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强化各项风险研判与防范,确保复试招生考试安全。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三)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四)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若干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网络远程复试考核工作。
(五)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六)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疫情防控小组,负责准备临时隔离室,复试场地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七)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八)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三)考生须符合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学院复试分数线以及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类型 |
学科/专业 |
总分 |
计划人数 |
推免人数 |
学术学位 |
工学[08] |
|
105 |
25 |
|
080100力学 |
300 |
23 |
2 |
|
080200机械工程 |
321 |
72 |
19 |
|
0802Z2工业工程 |
300 |
10 |
4 |
专业学位 |
机械[0855] |
|
130 |
0 |
|
085500机械 |
330 |
130 |
0 |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比例
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以及我院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复试比例为130%,计算基数为:招生人数。测算公式:上线人数=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上线率不足130%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实际上线考生因存在同分现象,一律采取进位方式。
(二)复试方式
根据吉林省和我校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考生和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选用钉钉、腾讯会议远程复试软件平台。
(三)复试要求
1.每生复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全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
3.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
(四)复试流程
1.上线考生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核。
考生须通过邮件提供如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
(4)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成绩单原件。
(5)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一定要保证提供的材料清晰,填写并返回: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16:00前
接收邮箱:296698414@qq.com
邮件命名:学术型硕士-专业(研究方向)\ 专业型硕士 + 考号+ 姓名。
2.资格审核结果公布。
3.正式复试前第一次网络调试,要求所有通过资格审核考生进行模拟复试。同时进行天眼识别网络资格审查。
4.复试1天前进行第二次网络模拟复试。
5.复试分组情况,如下:
(1)复试一组。
(2)复试二组。
(3)复试三组。
(4)复试四组。
(5)复试五组。
6.复试主要内容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査考生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应涵盖与原有复试笔试内容相关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4)专业学位测试内容要求
在复试方法和内容上,要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五)关于复试成绩
1.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总成绩同时用于调剂考生。
3.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当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数学成绩,复试外语成绩优先原则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关于调剂
(一)调剂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已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对申请我院同一学术类型、初试科目完全相同且已参加我院复试的调剂考生,我院按考生总成绩择优遴选直接进行调剂。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不作为遴选依据。
(二)按照(一)中形式录取后仍有剩余名额,学院将公布招收调剂专业发布调剂通知。
(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拟调剂汇总名单统一报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调剂。
七、关于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应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二)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在学校增加招生计划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高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相关文件执行。
八、信息公开
(一)关于复试相关通知、实施细则以及录取情况等向考生公开在本单位官网,网址http://mae.jlu.edu.cn/。
(二)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三)在调档审查后,招生办公室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095764,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纪检监察申诉电话:(0431)85094624;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166371。参加复试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应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纪委或学校监察处提出申诉,学校申诉电话(0431)85167467。
九、关于违规处理
(一)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二)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三)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一)3月25日 学院公布分数线、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及上线学生名单等。
(二) 3月23日— 3月24日 考生以邮件方式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三)3月25日 学院公布《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四)3月25日 上线考生资格审核。
(五)3月26日 第一次网络模拟复试;网络资格审查(人脸识别)。
(六)3月29日 第二次网络模拟复试。
(七)3月30日 开展学术学位硕士复试。
(八)3月31日 开展专业学位硕士复试。
(九)4月1日——4月2日 学院调剂工作。
(十)4月15日 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
(十一)4月25日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
(十二)5月5日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最后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电话通知考生。
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