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下达2021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学校新聘人员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要求,按照《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2021年拟公开招聘讲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愿意从事高校教育和科研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人品端正,朴实勤奋,为人师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学历要求: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应聘者应该具有机械工程类、力学和工业工程学科专业背景,能支撑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双一流”建设的需要。
3、业务条件:科研业绩成果应达到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并重类型教师评聘副教授的标准。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岁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于科研成果突出的申请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是不能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相关待遇
按照吉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相关政策
常规教师按照岗位进行招聘。学校与聘用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一个聘期3年,首聘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学校可以继续聘用;两个聘期结束,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晋升为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与其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在常规教师选聘中,对于论文质量和数量达到用人单位相应类型教师评聘副教授标准,但作为负责人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未达到相应标准的应聘人员,须通过通信评审方式进行同行评议,评议结果认为特别优秀、具有发展潜力的,可聘用为讲师。上述应聘人员首聘期内应达到用人单位相应类型教师评聘副教授标准方可确定为考核合格及以上档次,学校予以继续聘用。
四、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外语水平、获奖情况、专业知识水平和科研情况等内容。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博士学位论文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原件查验时间另行通知)。
五、应聘流程
1、符合上述应聘条件并志愿申报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应聘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3、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吉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等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拟聘人员如在规定的报到入职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不能聘用。
3.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聘用人员应聘资格。
七、应聘人防疫须知
应聘人应严格执行长春市政府和吉林大学的各项防疫规定,具体要求在试讲及面试阶段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4224
电子邮箱:zhangshuo028@jlu.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