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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作者:        编辑:赵帝       浏览:

根据《吉林大学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实施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和学院工作安排,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将开展2021年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针对本学院全日制在籍博士研究生选聘4名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二)德才兼备、作风正派,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四)具备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能够较好地处理兼职工作与学习科研的关系;

(五)熟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六)具备履行兼职辅导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职责

(一)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协助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事务管理工作;

(三)重点协助做好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定期进行课堂考勤,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参与指导班团组织建设工作,协助开展学生就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

(四)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协助处理学生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五)参与指导学生党建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六)积极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

四、选聘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人员按照选聘计划,填写《吉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于9月2日下午16:00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10。目前正在担任兼职辅导员且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有意愿继续从事此项工作,需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2.学院考核: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3.公示结果:根据学院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相关待遇

相关工作待遇按照《吉林大学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5095276

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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