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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转发《吉林大学2012年处级领导干部届满考评工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2        作者:        编辑:       浏览:

各党支部:

    现转发“关于印发《吉林大学2012年处级领导干部届满考评工作办法》的通知本次届满考评工作从20121019开始至2012112日结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本单位教职工在此期间可以到党办查阅学院的任期目标责任书及相关人员述职报告。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12年10月19日

附件: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2012年处级领导干部届满考评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吉林大学2012年处级领导干部届满考评工作办法》经20121017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会第50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2年10月18

 

 吉林大学2012年处级领导干部届满考评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学校发展的能力,不断改进和完善处级领导干部考核与评价机制,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处级领导干部届满考评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和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通过届满考评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处级领导干部在本届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不断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考评对象

    全校(科研机构除外)现岗处级领导干部。

    三、考评内容

    考评的基本内容为处级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对照任期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重点考评本届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四、考评方式

    (一)对校部机关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的考评

    1.对校部机关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正职的考评由下列人员分类填写民主测评票: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和其他教职工。

    2.对派出机构、直属机构正职的考评由下列人员分类填写民主测评票: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和其他教职工。

    3.对校部机关各部门副职的考评,由下列人员分类填写民主测评票: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和其他教职工。

    (二)对学院党政班子成员的考评

    1.对学院党政班子正职的考评,由以下人员分类填写民主测评票:机关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单位其他教职工。

    2.对学院党政班子副职的考评,由以下人员分类填写民主测评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单位其他教职工。

    有投票意愿的师生可从组织部网站下载测评票对我校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评价,组织部在各校区(前卫南区行政楼一楼大厅、南岭校区逸夫教育大楼门厅、新民校区医学部办公楼一楼大厅、朝阳校区地质宫二楼大厅、农学部机关办公楼一楼)设投票箱,并派人回收、统计测评票,其测评意见作为本次处级领导干部届满考评的参考。

    五、基本程序

    (一)撰写述职报告

    全校处级领导干部均应按照自己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对照任期目标的完成情况和本届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撰写述职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将本单位的任期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通过有效方式告知本单位教职工。

    (二)民主测评

    本次处级领导干部届满考评工作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票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测评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收回、统计。

    1.对校部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测评

    1)召开校部机关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服务对象测评会

    学校统一组织召开校部机关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服务对象测评会。参加人员为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其根据被测评人员在本届任期内的综合表现,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校部机关各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的正职进行测评。

    2)召开本单位民主测评会

    校部机关各部门所有处级领导干部均需参加在本单位举行的民主测评会。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机关党委的部门的测评会由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党委负责人主持,机关党委的测评会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其他部门的测评会由所在基层党组织组织、学校党委委派的联络员主持。参加民主测评人员为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测评人员根据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综合表现,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其进行评价。

    3)个别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的测评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另行安排。

    2.对各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的测评

    1)召开校部机关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民主测评会

参加人员为校部机关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由其根据被测评人员在任期内的综合表现,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其进行测评。      

    2)召开本单位民主测评会

    各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均需参加在本单位(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举行的民主测评会。民主测评会由所在基层党组织组织,由学校党委委派的联络员主持,参加民主测评人员为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参加测评人员根据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综合表现,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其进行评价。教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单位,民主测评可在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中进行,但代表人数应不少于200人。教职工人数不足200人的,参会人员需不低于应出席人数的2/3

    (三)结果测定

    党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次处级领导干部届满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党委常委会汇报。优秀率达到80%以上的,考评结果为优秀;优秀”“良好总得票率达到80%以上的,考评结果为良好;优秀”“良好”“合格三项总得票率达到60%以上的,考评结果为合格,未达到60%的,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机关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正职的评分占其总得分的40%;机关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正职对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评分占其总得分的40%

    (四)意见反馈

    正职的考评结果,由党委组织部向本人反馈;副职的考评结果,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干部本人反馈。

    六、结果运用

    届满考评结果将作为本次校部机关处级领导岗位重新聘任及学院、业务机构党政班子成员调整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不合格的,不能参与本次校部机关处级领导岗位重新聘任及学院、业务机构党政班子换届工作,取消原岗位职级待遇。考评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在竞争上岗及民主推荐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

    考评结果还将作为今后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奖惩的重要参考。

    七、组织领导

    本次处级领导干部届满考评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处级领导干部届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陈德文  

    副组长:李元元  王胜今

      员:赵    韩晓峰  张晓林      张向东

            刘晓民  吴振武      王冠军      

            冯正玉

    八、时间安排

 本次届满考评工作从20121019开始至2012112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2年10月19——10月22(星期五——星期一)

    处级领导干部撰写述职报告并将述职报告电子版(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发送至邮箱zzb@jlu.edu.cn

    2012年10月23(星期二)

    党委组织部将相关述职报告发送至有关人员。

    2012年10月24(星期三)

    召开处级领导干部届满考评工作部署会。

    召开校部机关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服务对象测评会。

    召开校部机关党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民主测评会。

    参会人员为校部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2012年10月25——2012年10月30(星期四——星期二)

    召开校内各单位民主测评会。

    ①召开校部机关各部门民主测评会,测评在本单位(处级单位)进行。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机关党委的校部机关部门的测评会由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党委负责人主持,机关党委的测评会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其他部门的测评会由所在基层党组织组织、学校党委委派的联络员主持。

    ②召开各学院民主测评会(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报组织部,民主测评会由所在基层党组织组织、学校党委委派的联络员主持。

    2012年10月31——2012年11月1(星期三——星期四)

    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考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2012年11月2(星期五)

    召开校党委常委会,组织部向常委会汇报考评结果。

    九、有关要求

1.校内各单位和广大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确保考评工作公开民主、客观公正、规范有序。

    2.参加测评人员要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学校事业和对同志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利,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处级领导干部在届期内的工作表现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3.执行考评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程序,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评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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