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发〔2025〕3号
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限额的规定(2025年修订)
为优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位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作以下限制: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上限
同一年度内,硕士研究生招生上限为:教授4名、副教授2名、讲师1名。
二、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影响
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为“C”的,每出现1个“C”,其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当年招生上限减1。不影响次年招生上限。
三、其他
1.全日制“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专项研究生,不受上述限制。
2.对取得重大突破、解决重大难题、做出重大贡献的指导教师,可不受上述限制。一事一议。
3.本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2025年6月18日